1、2018年11月11日,在咸宁绿地城际空间站看中一套房子,交了首付,并未看见合同,绿地说后给合同签订。 2、收到合同后发现霸王条款太多,与之沟通协商修改,绿地不予修改,在2019年2月23日得到绿地最终结果:声称绿地房子不退不换不更名。 3、不合理条约:1)房子是以华师学院为宣传,但合同里学学校一栏没有体现 2)合同补充协议中要求若与合同正本有冲突,已补充协议为准 3)装修协议提到装修质量问题并不能作为甲方拒绝接受该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的理由 4)装修协议提到因房屋装修导致的面积与空间结构变化,甲方无条件接受 5)装修品牌并未一一明示(绿地销售说可以定,但实际当面谈后给出回复可能会定) 3、至今,绿地并未解决这件事情,一直拖着。 资料文本有:合同我有拍照片,有付款收据,有协商申请(但并未回复),没找到上传的地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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