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X24小时投诉热线:010-87731048
 
  维权投诉公益性网站              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新闻聚焦法律援助曝光台
afd1 <--!img border="0" src="new/editer/UploadFile/" width="992" height="111"-->
用户登录
  企业 个人 用户名: 密码: 会员注册 315投诉论坛
 
  法制前沿>一酒瓶致人死亡的鉴定结论能让人信服吗?  
一酒瓶致人死亡的鉴定结论能让人信服吗?
发表于2007-6-19 [转发给好友] [我要评论] 来源: 点击次数:84939

                           作者: 陆家木  来源:中国产经维权网    
   2005年11月6日,星期天。对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第三初级中学三年级学生15岁的陈海涛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陈海涛自幼随长期在外打工的父母在广州上学,2002年时,父母为了让他适应家乡的生活环境,把他送回汝南县,在汝南三中就读。那天,吃过午饭的陈海涛应同学张施池的邀请去“蓝天酒吧”参加同学的聚会,在后来张施池与汝南二高学生马丙坤发生的一起纠纷中,无辜的陈海涛被马丙坤打电话叫来帮忙的一群野蛮无知的少年疯狂的殴打。打架地方距公安局的新华街派出所不到30米。没有人报案,没有任何人干预,只有太多的旁观者。
   在后来眼看不行的情况下,陈海涛被送进汝南县人民医院10分钟后终因伤势太重抢救无效死亡。大庭广众之下竟公然上演群殴一人的杀人游戏?汝南县公安局不能不急了起来,当晚23时,汝南县公安局没在通知陈海涛任何一位家属的情况下对陈海涛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当时接到通知迅速赶去的汝南县三中的校领导荣汝平要求等陈海涛的亲属到场后再解剖,汝南县公安局说因案件需要必须解剖。11月7日1时30分,在医院大门外等候的荣汝平无奈在勘验笔录上签了字。尸检报告结果:死者陈海涛系颅脑损伤而死亡。7日上午9时左右,汝南县第三初级中学的一位老师,才通知了陈海涛的亲属。远在广州的陈德启和妻子得知儿子出事的消息如五雷轰顶,中年丧子的伤痛让这个42岁的男人仰天大哭:“儿啊!你走的太早了呀)妻子发疯般地抱着儿子的照片哭着喊着儿子的名字,那个让她骄傲又让她万分牵挂的儿子,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 在汝南县公安局,陈德启得知,案件发生当晚就把参于斗殴的人员全部抓获。当晚又认定陈海涛的死是由其中的一人仲丽均造成的,其它的人随即就释放回家了。陈海涛的死是由“一人所为,一酒瓶致死的”,案件已结。对此,陈德启心里有很大的疑问,为什么公安局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那么急于解剖陈海涛的尸体?那些参与殴打陈海涛的凶手即使没有主要责任,最起码也是帮凶。人命关天的大案,公安局没有进行任何处罚就匆忙把他们放走,这里面是不是有不为人知的内幕?
 陈德启到另一个受害人张施池家进行了拜访。张施池参于了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当时他被砸伤了头。由于受到了过度的惊吓张施池言语反复,目光痴呆,无法把过程叙述清楚。张施池的父亲表示,陈海涛死的太冤,是替张施池死的,他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陈德启,为孩子申冤打官司。
 陈德启找到案发现场的一位好心目击者:“当时是7点50分,那天夜里打架那一时,咱看着真不忍心,都是穿着鞋就朝裤裆里踢,掂着砖头硬往头上砸,好好的一块砖头,对着头一家伙就夯成了两半子,一瓶啤酒有1斤多重,拿起就往头上砸,得了吗?你那小孩儿不敢吭声,他也跑不了,事到头不自由呀!一句话,这不是一个人的事,我还过去叫他赶紧走,他说他走不成了……他们拳打脚踢的,都上去打他一个,根本不是一个人的事。第二天早上我听刑警说当天夜里就把人都抓住了,好多人都知道这事,你那小孩死的太冤了!那时候我就在哪儿站着。咱是有家有业的人,上有老下有小,谁要是不吭声治我一家伙那可不得了,你看这事搞得,对不起小孩呀)…”
 知情人断断续续的讲述使陈德启仿佛看到了儿子被围攻殴打的恐惧和无助,他一次又一次为儿子的惨死泪流满面。他更加怀疑汝南县公安局“一人所为痪破恐滤馈钡慕崧邸>吻肭螅簿秩盟搅顺潞L蔚氖澹碌缕舴⑾郑昴舷毓簿种唤馄柿送凡浚迳系难鄱济挥胁痢P娜绲督实某碌缕糇邢甘耸潞L紊砩系纳耍褂?0多处,这与汝南县公安局的解释出入太大。早有准备的陈德启忍着泪水把陈海涛身上的伤都拍了照,他更加确信儿子的死决不是一个仲丽均造成的。
 因汝南县公安局解释不清陈海涛身上多处伤是如何形成的,陈德启提出质疑。2005年11月10日下午,陈德启接到尸检的通知,这次尸检是由驻马店市公安局的法医主持,在场的陈德启看到这次尸检只对胸腹部进行了解剖,未解剖头部。而且,也未让他在尸检记录上签字。他提出看尸检结论时,汝南县公安局称这是绝密文件不能随便看。直到12月28日,陈德启才见到了汝南县公安局和驻马店市公安局的两次尸检报告。但令人奇怪的是,两份不同时间解剖部位也不同的报告解剖检验上都写着头部、胸腹部的解剖结果,内容几乎一致,结论都是“颅脑损伤致死”。更让人怀疑的是,参于第一次尸检的汝南县公安局的两名法医毕华伟、吴建伟的签名盖章,竟然出现在驻马店市公安局的尸检报告上。这种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的鉴定结果,其真实性会有几分呢?
 陈德启了解到,解剖尸体时应该有“医师签署的死亡证明,”而两次尸检都没有死亡证明书。为此,陈德启两次到汝南县人民医院要死亡证明书,汝南县人民医院却推三阻四找理由搪塞着不开。直到11月16日,陈德启再次来到汝南县人民医院,他竟意外顺利地拿到了陈海涛的死亡证明书。和死亡证明附带一起的两张处方签的日期竟赫然写着2005年11月14日,与陈海涛的死亡日期相差了八天。是疏忽还是另有隐情?两级公安局两次漏洞百出的尸检让陈德启不能信服,他提出重新尸检,被汝南县公安局断然拒绝,并把案件送交到了驻马店市检察院。
 2006年2月24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了法医和外科专家重新对陈海涛的死因进行鉴定。3月8日,检察院的尸检报告分析:陈海涛头部、面部、胸腹部、四肢有多处软组织损伤,均为反复击打钝器伤,右手背伤为锐器伤。结论:陈海涛系因左枕顶、后颅窝、颈椎管内血肿压迫延髓、颈髓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陈海涛的死因终于大白于天下,也完全推翻了汝南县公安局“一人所为,一酒瓶致死,系头部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的结论。汝南县公安局递交的案件也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察。
 为什么第三次尸检与前两次的尸检结果大相径庭?为什么驻马店市公安局尸检报告上出现了汝南县公安局两个法医的签名?并且前两次尸检敢于“取长补短”写出如出一辙的报告?诸多的疑问使陈德启一次又一次要求汝南县公安局解释清楚,但汝南县公安局不是推三阻四、含糊其词就是不予理睬,甚至当他让参与尸检的法医吴建伟解释陈海涛身上的伤是怎样形成的,竟得到“伤是咋形成的我也不知道。”的答复。作为执法者,汝南县公安局面对这些显而易见的错误,居然没有认真对待,反而极力维护。2006年4月,汝南县公安局再次将陈海涛被害一案送交到驻马店市检察院,却又一次被退回补充侦察。
 汝南县公安局极力想否定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的鉴定结论,不经陈德启知道,单方来到河南省公安厅,省厅刑科所组织邀请了省人民医院影象学专家史大鹏、神经外科专家楚功仁等有关专家,专家们听了关于陈海涛死亡的案情汇报,并审查讨论了有关材料后,得出结论:陈海涛头面部损伤符合多次钝性外力作用所致,因脑挫伤、出血、急性脑水肿到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压迫生命中枢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这次鉴定和驻马店人民检察院的尸检结果一样。
 陈德启在律师处得知专家的会诊意见后,为了取得更有力的证据,他开始与张施池的家人联系,希望恢复后的张施池能把那天的真相说出来。然而,张施池的家人却百般推脱不见面,到后来竟然和他们联系不上了。而那个曾经帮助过他的目击者王先生(化姓),此前也曾表示过他愿意站出来说出实情,但从3月份开始王先生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开始回避他。实在没办法了,王先生为难地说:“那几个孩子的家长和公安局都找过我了,警告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让我不要管那么多闲事。”你以后不要再找我了。”记者也曾试图与王先生联系,电话接通后,王先生一听说是记者马上就把电话挂断了。
 陈德启给记者放了一段录音,这是他到汝南县公安局找主管刑侦的副书记徐剑辉了解案件相关情况时,偷偷录制的。从录音中可以听得出来,徐副书记的情绪很激动,语气中满是不耐烦和烦躁。当陈德启问起陈海涛身上20多处伤与案件结论说是“一酒瓶致死”根本就不相符时。徐副书记说:“我不懂技术,我只听汇报,你们找法医去。”然后,记者又听到了惊人的两句话:“焦点访谈来了我也不怕,......”
 2006年6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汝南县公安局,虽然记者拿出了证件,也被门口一个没表明身份的男人盘问了好一阵子。没到下班时间,办公大楼里却是一片空寂。当记者想对办公室墙上的宣传栏拍照时,一个自称是办公室主任警号为075011的女警厉声呵斥道:“你们没资格在这儿拍照,这里是公安局,公安局里不允许拍照。”看到记者记下她的警号,她忙快步离去。在另一个办公室里,一个中年男人看过记者的证件后说:“我们这里不接受采访,如果需要你们先去市公安局宣传部开个证明再来。”当记者提出能否给这个曾被评为全国优秀的公安局拍个照时,这位后来自称办公室主任的中年男子面挂怒霜:“公安局岂是你们乱拍照的地方?”在公安局没有找到一个相关的公安人员,记者用电话联系上了徐副书记,说明情况后,徐副书记说他在郑州开会,并极力否认录音里的那两句话是他说的,他认为那是一些人捏造的,但他始终没对陈海涛一案表态。
 驻马店市公安局办公室一位自称为姓窦的办公室主任,对本刊表示:“对于此案,你们如果愿意报,就随便报。像这种情况再全国成千上万。驻马店有这样的事,不值得奇怪。我们驻马店市公安局使河南省公安厅命名的先进公安局,我们的成绩获得了公安部领导肯定。(作者单位:百姓杂志社) 
 

 

 上一篇:彩电爆炸厦华又再次投诉
 下一篇:山东蒙阴警方打掉贩卖烟花爆竹窝点
 最新评论:
悲哀
 我是陈海涛的好朋友。老弟一去6年了。现在尸体还没有活化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汝南县公安局是一个什么单位我想汝南人最清楚。悲哀呀?...
游客 发表于2011-2-26 13:37:29 IP: 113.108.*.*
 我来评两句 查看评论请点击 -->共1条评论
您的ip地址: 3.133.*.*
姓名: * 电话:
EMail: QQ:
标题: *
评论内容: *
验证码:* * 5-2=? 输入运算结果  所有项目为必填项,请务必填写!
  点击排行 更多
 中企动力,骗子公司把戏全
 苹果格子留学为赚佣金不择
 双虎家俬质量差 消费者购
 196位消费者诉惠普公司
 长虹手机隐形杀手 消费者
 投诉完美(中国)日用品有
 美心门不美 色差变成恼心
 苍山县政府下文一张废纸
 河北省晋州发生特大交通事
 双星轮胎再获中国名牌
 作者致301医院宣传处投
 质疑金锣火腿肠质量 网络
建议使用IE6.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分辨率1024*768浏览
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投诉,
请发E-mail:mlp66666@163.com 投诉热线:010-87731048
北京京辩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 电话(兼传真):010-87731048 手机:1391021218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里1号楼26G号
北京京辩律师事务所 邮箱xiaofeizhe2003@163.com
Copyright 2012 www.315tsz.com315投诉中心 www.315ts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京ICP备06062583号-2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