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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长春分公司与淘宝不良商家合伙诈骗消费者
发表于2011-7-6 [转发给好友]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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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联通长春分公司与淘宝不良商家合伙诈骗消费者,联通主内,负责开出能上准3G速度的资费卡,速度在100KB/每秒。淘宝不良商家负责将这批卡高价卖给消费者。待消费者确认收货评价后,联通公司再限制此批卡的上网速度大部分限制到10KB/每秒以下,手机开个网站都因难。联通与淘宝商家一个主内一个主外,合伙欺诈消费者。 吉林联通长春分公司,在不事先告知客户的情况下,采用技术手段限制用户手机上网速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1.7月之前的上网速度是100KB/每秒,自7.3开始,速度被限制为10KB/每秒以下。受此影响的用户很多,又不少网友反应遭到联通公司粗暴对待,我会将部分受侵害网友的名单一并提交,以供参考。 此批受害客户的手机卡都包含20元/每月的上网套餐,7.3之前都是100KB/每秒的速度,那么是不是可以认定联通是默认这一服务模式。如若是联通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此批卡的速度过快不正常,也应事先通知客户再解决,而不是采用如此粗暴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况且如果真是联通内部管理混乱造成这种问题,而为什么要我们消费者来买单?目前这批卡大多数情况速度被限制在10KB/每秒以下,连普通的GPRS网络都算不上,联通如此做法,到底是出于何种考量?此批卡到目前为止,都是可以接联通3G网络,而速度却连GPRS的速度都没有,而正常的联通3G网络是200KB/每秒以上的网速,这是明显的不公平对待。电话不接,也不回复投诉、关闭网络查询等。 希望领导重视 发件人:取酒独醉<191665948@qq.com>;时间:2011年7月6日 17:16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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